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对全市人防警报器管理维护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0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防办,平煤人防科:

为保障“9.18” 人防警报鸣放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全市人防警报鸣响率达到100%。经报办领导同意,近期市人防办将组织对全市人防警报器管理维护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下旬至9月上旬。

二、检查内容

1.人防警器档案建立规范,管理人员责任明确,日常维护管理记录登记详实。

2.室内警报控制器安装周围环境整洁,设备运行正常,各种线路布局合理规范。

3.室外警报器鸣响正常,外形整体无损坏,拉线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通知后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人防警报器进行全面自查,并于8月17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各警报点设备加电,保持到“9.18”警报鸣放活动结束。

2.各单位负责警报器管理人员,自9月1日至9月18日期间,每周五上午12:00前,上报一次本周辖区内各警报点检查及运行情况,以书面传真形式上报市办指通科(传真:0375-2157027)。

3.各单位通知各警报点负责人,告知测试期间会出现多次检测鸣响声,不必惊慌。

联系人:张鹏飞  0375—2157027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