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配建防空地下室的通知》(豫人防 〔2021〕56号)第二条的规定,即日起将我市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不需额外提出申请,在正常办理时即可直接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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