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5 浏览量: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平法办〔2021〕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市人防办党组把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以办党组书记、主任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各中层机构及二级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防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挥部,强化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印发了《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我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清单》把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普法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办把普法学习纳入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每年不少于四次,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执法人员开展每日学法活动,每天由法制室在执法群出题,次日公布答案,每天学习一条人防法规一条其他法规,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交流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讨论人防案例,系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民法典,该活动吸引了很多非执法岗位人员参加。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今后工作开展、执法过程中的问题解决和依法行政建设均具有深远教育意义。

(三)充分利用媒体、深化普法宣传

以融媒体宣传为载体,大力开展普法和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1国际民防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10.31人防创立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积极将复议应诉工作的经验做法在《河南人民防空》杂志上发表,依托建设紧急避难区同步设置人防普法宣传栏,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人防、关心人防、支持人防

(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要求聘用的法律顾问必须是律师事务所注册的专职律师,确定法律顾问的聘用方式为按年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法律顾问享有的权利及应当履行的义务,目前聘请的是河南平胜律师事务所王鑫律师。

2.自觉接受监督,对人大、政协、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建议,认真研究办理,及时答复。

3.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网站上设置信息公开栏和双公示栏,积极完善市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部门信息,决策信息进行公开,落实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和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安排专人负责舆情件回应工作,确保及时妥善答复。制定网站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对网站进行管理,接受市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监督。

(五)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事项及相关内容,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秉公执法。同时,认真完善执法档案资料整理装订保存工作,切实做到执法全程有迹可寻,执法决定有据可依,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在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我办全面推进全市人防系统服务型执法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执法告知、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及时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到行政相对人,督促建设企业履行人防义务,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2019年、2020年被市政府办评为全市复议应诉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有时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从而导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也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对法律法规研究不够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

2、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通过全办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优化了人防执法环境,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人防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存在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内容缺乏新颖性、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3、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主要表现在:因编制限制,人员缺乏,法制机构力量薄弱,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监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不从心;行政执法办案力量不足,案件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不断强化执法培训。通过举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典型案例评审、开展研讨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及证据的收集、法律的综合运用等实践操作层面的培训,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2.扎实推进普法工作。一是针对领导干部、一般工作人员、社会群众、行政相对人等不同群体,采用不同形式开展人防法规宣传教育。更新普法工作理念,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落实责任制,在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过程中,在办理审批等业务过程中宣传人防相关的法规政策,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不断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普法工作责任制。对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形成制度,巩固提高,继续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在人防系统掀起学法、懂法、用法的热潮,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机制、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检查考核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办营造更加浓厚的法制氛围和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3.加强法制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目前已有3名同志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大对单位法制干部的培养、交流力度。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有专门机构和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法制工作。

4. 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行政应诉案件,法制机构要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重大敏感、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应诉案件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