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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开放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6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防办:

  根据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开放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的通知》(豫人防平〔2016〕64号)要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经办党组研究决定,今年夏季继续开放我市人防工程作为避暑纳凉点,为广大市民提供避暑纳凉服务。开放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是发挥人防资源服务社会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平战结合、军民融合发展要求的实际举措,是“人民防空为人民”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为确保开放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防空公共服务功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放地点:

  根据我市人防工程现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今年开放以下人防工程作为避暑纳凉点:

  新华区:工人文化宫九头崖超市、佳士客购物中心

  卫东区:新丹尼斯、新领袖东方明珠、杨东大厦

  湛河区:锦绣花园、锦绣星龙、龙腾国际

  舞钢市:仁和花园、水云华庭

  宝丰县:阳光花园、金域蓝湾

  郏  县:国都花园、时代华庭

  鲁山县:兴鲁花园

  叶  县:上河御花园

  二、开放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

  三、资金保障

  为确保避暑纳凉点设施完备,能够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整洁的环境和周到的服务,经办党组研究决定,给每个避暑纳凉点下拨专项经费3万元,各县(市、区)人防办要把避暑纳凉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切实用于改善避暑纳凉点的环境和完善设施,确保避暑纳凉点的安全。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放人防工程避暑纳凉工作是顺应民意、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好人防社会宣传的重要契机,各单位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日程工作和避暑纳凉工作的关系,确保避暑纳凉点由专人值守、服务,真正做到“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微信、短信等媒体,对避暑纳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人防服务社会影响,提升我市人防认知度和影响力。通过制作宣传条幅、标示等,积极引导市民集中或就近避暑纳凉。纳凉点可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展览展示活动,通过设置宣传专栏,悬挂人防知识挂图、发放防空防灾书籍,组织观看防空防灾技能培训视频等活动,向群众介绍人防发展,宣传第七次全国人防会议精神,普及防空防灾自救互救技能,营造全社会关心人防、关注人防、支持人防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条件、确保安全

  作为避暑纳凉点的人防工程,要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做好防汛和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投入使用前和使用中,做好细致的安全排查,确保不留安全隐患,并根据实际情况搞好配套设施建设。一是要对风水电、地墙、面、卫生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二是配备饮水机、桌椅、书报和防暑药品,开展义诊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三是配置消防器材、疏散标志等安全设施,有条件的可以安装除湿机、电视机和网络通讯设备。四是要强化服务意识,管理人员要对进入人防工程避暑纳凉的群众做好安全教育,对不合适的行为及时制止。

  (四)制定方案、加强检查

  各单位要制定好避暑纳凉工作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落实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做好消防检查,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好人防、消防、安防相关要求,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要建立人防干部带班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纳凉点的按时开放、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纳凉点环境优美、安全舒适、管理有序。

  (五)加强对避暑纳凉专项经费管理

  避暑纳凉经费必须用于避暑纳凉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把专项经费用到实处,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浪费、挪用等现象。对管理纳凉点的工作人员要安排好就餐和补休。

  各单位要在7月初将避暑纳凉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人防办,在7月底和8月初分别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总结。市人防办将根据工作进度,不定期对避暑纳凉点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到位,受到群众肯定的给予表扬,对检查中发现制度不落实,值班人员不在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将给予填报批评,对情节严重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改避暑纳凉点并取消相应经费。在避暑纳凉工作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者事故的在1小时内上报市人防办。

  联系人:王睿  电话:2157016  手机:18537505966

  市人防办24小时值班电话:2157024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