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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3 浏览量:

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

夏季来临,气温较高,因用电线路、电器等因素导致的火灾事故概率骤然上升,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48号)精神,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现就我办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织

 长:张建民

副组长:李运华 李佩民  李晋予  付国防  李荣萍

 员:各科(室)科长及二级事业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即日起至630日)

深刻吸取鲁山县“5.25”特别重大火灾、郑州关虎屯“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以消防部门统一制作下发的“5.25”、“6.25”火灾警示片为主要内容,在机关内部集中开展“三个一”活动(观看一次火灾警示片,举办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努力实现“一懂三会”(懂得场所火灾凶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责任领导:李运华  责任科室:秘书科  维管处)

(二)全力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时间:即日起至920日)

各科(室)和二级事业单位要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原则,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

1.人防工程类:做好全市在建人防工程和投入使用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消防安全检查,并配合消防部门做好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责任领导:付国防  责任科室:工程科)

2.指挥通信类:做好指挥通信设施设备、库室机房、UPS电源和指挥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责任领导:李佩民  责任科室:指通科)

3.公共设施类:做好办公区(含地下人防工程)、迎宾路13号院、“951”工程、两个家属区的消防安全检查。(责任领导:李运华  责任科室:后勤办)

4.早期人防工程类:做好早期人防工程、出租房屋、人防培训中心人防工程及维管处办公区的消防安全检查。(责任领导:李运华  责任科室:维管处)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责任重大,要深刻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危害性,严格落实责任制,达到时时有人抓、时时有人管。责任领导要根据分管业务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际,亲自部署,亲临一线,抓好督导。责任科(室)要按照分工,组织有关人员,逐项目、逐部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深入细致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逐条进行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二)要突出重点。把人防工程消防安全检查做为重点,把用于商业、娱乐和仓储的人防工程做为消防安全检查的重中之重,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人员密度、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及消防器材的检查;加强对人防工程内部是否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加强对人防工程内部用电用气的检查。对正在施工的工地,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有关要求。其它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把重点放在用电线路、电器、用气(含燃气灶、抽油烟机)、是否有杂物堆放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检查上。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每月听取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作风不实、进展缓慢的,进行批评并约谈科(室)负责人。发生消防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维管处625日前将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情况报秘书科;担负消防安全检查任务的4个责任科室,每月23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秘书科,915日前报工作总结。

                                             20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