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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6 浏览量:

机关各科(室)及二事业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抓好落实。

附件:《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9日

附  件

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

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平顶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平防安〔2016〕1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在全办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干部职工,认真进行排查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今冬明春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张建民

副组长:李运华  李佩民  李晋予  付国防  李荣萍

成 员:各科(室)科长及二级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防控重点及任务分工

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原则,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一)人防工程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指导各级人防部门做好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人防工程及人防工程的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领导:付国防  责任科室:工程科)

(二)指挥通信类:做好指挥通信设施设备、库室机房、UPS电源和指挥所的消防安全防控工作。(责任领导:李佩民  责任科室:指通科)

(三)公共设施类:做好办公区(含地下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指导迎宾路13号院、“951”工程、两个家属区做好消防安全防控工作。(责任领导:李运华  责任科室:后勤办)

(四)早期人防工程类:做好早期人防工程、出租房屋、人防培训中心人防工程及维管处办公区的消防安全防控工作。(责任领导:李运华  责任科室:维管处)

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办公室、库(室)内部的消防安全防控工作。(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各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责任重大,要深刻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危害性,严格落实责任制,达到时时有人抓、时时有人管。责任领导要根据分管业务的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实际,亲自部署,亲临一线,抓好督导。责任科(室)要按照分工,组织有关人员,逐项目、逐部位,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逐条进行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二)要突出重点。把人防工程消防安全检查做为重点,把用于商业、娱乐和仓储的人防工程做为消防安全检查的重中之重,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人员密度、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及消防器材的检查。加强对人防工程内部是否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和人防工程内部用电用气的检查。对正在施工的工地,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有关要求。其它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把重点放在用电线路、电器、用气(含燃气灶、抽油烟机)、是否有杂物堆放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检查上。要做好指挥所的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加强对用电线路、各种设备和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性能良好,运转正常。

(三)要抓好重要节点。要围绕全国、全省和全市“两会”召开期间,元旦、圣诞、春节、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加强消防安全防控工作,确保敏感时期、人员聚集时间的消防安全防控。

(四)要强化奖惩问责。各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进行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作风不实、进展缓慢的,进行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