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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防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7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防办:

为进一步推进人防系统服务型执法工作,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全市人防机关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人防系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人防行政机关(以下统称人防行政执法单位)及所有执法人员均属于本次活动的检查对象。

二、检查原则

考核评议纳入人防行政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目标管理,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原则,并与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挂钩。

三、检查机构

市办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人防行政执法单位的考核评议工作,市办执法检查工作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型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①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机构建立或主要领导负责工作机制建立情况;②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及活动开展情况;③制定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安排方案,并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④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⑤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奖惩考核内容的情况。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①行政执法人员经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②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整顿和培训情况;③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④文明执法单位主题活动开展及创建情况;⑤执法便民新举措;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⑦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⑧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结果合法;⑨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⑩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情况。

(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情况:人防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人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和人防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

(四)预防和化解人防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 :①行政复议应诉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配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②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③积极应诉行政复议案件,做好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间内书面答复及有关材料提交,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胜诉率;④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执行情况;⑤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⑥履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情况;⑦依法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和上级交办查处的行政违法案件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①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方案情况;②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情况;④组织开展人防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五、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10月27日-10月30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岗责体系建设,根据法定职责并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回顾,撰写出工作报告。

(二)检查考评阶段(10月31日-11月4日)。由市办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①通过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考核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备案情况,案卷评情况,诉讼案件的办理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制度,轻微违法首查先行整改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开展情况。②通过实地检查,专项检查和调查等方式检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是否合法、到位,了解被考核单位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了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以及法制机构日常工作情况,并重点查看法制机构各项业务工作“台帐”。③向有关单位了解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情况(检查具体时间见附件2)。

(三)整改阶段(11月7日-11月11日)。对检查考评阶段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认真进行整改

六、检查结果及运用

(一)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结果按照分数依次划分为五个档次:A级为优秀(90分以上)、B级为优良(80—89分)、C级为良好(70—79分)、D级为合格(60—69分)、E级为不合格(59分以下)。

(二)年度行政执法绩效特别突出的单位,由办另行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考核评议结果低于良好的,取消人防行政执法单位的评先资格;考核评议结果不合格的,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

七、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全面部署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实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检查评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明确要求。对于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公正、文明,从根本上推进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要认真加强领导,以检查评议为手段,以过错追究为重点,使行政执法中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责任追究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调研指导,推动全面工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检查评议制度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的复杂系统工程。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把检查评议工作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行政职能的转变相衔接,不断探索和完善新的考核评议方式方法,逐步建立科学的评议机制。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