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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防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27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防办: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按照省、市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市人防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执法案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

二、评查内容

   从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导致行政执法行为无效的其他情形,以及行政执法案卷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裁量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评查。

三、评查方式和步骤

本次案卷评选活动从11月份开始,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自查阶段、优秀案卷推荐阶段、集中评选阶段。

(一)自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1.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对单位内部符合评查范围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其中评查重点是行政许可、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类案卷。

2.对各类案卷进行评查,应详细记录存在问题、扣分详情,并逐卷作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评价,评定名次,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通报。

3.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案卷评查情况,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市办执法队(政策法规室)

  (二)优秀案卷推荐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根据案卷评查情况,择优向市办推荐优秀执法案卷,各县(市)分别推荐3件优秀执法案卷,各区人防办分别推荐2件,并附详细的案卷评查记录。

   (三) 优秀案卷集中评选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根据各县(市、区)的自查情况,市办将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单位推荐的案卷进行集中评选。集中评选结束后,市办对评选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并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卷上报市法制办参评全市优秀执法案卷。必要时,市办将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实地抽查。

  四、工作要求

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活动是今年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法制办将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通报。

联系人:张继勇   电话:2157023

电子信箱:pdsrfbfzs@163.com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