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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1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2017年3月23日

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快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使用过程中遇到的人防问题,维护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化解纠纷矛盾,避免风险累积,根据全省人防办主任会议精神,《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人防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豫人防[2017]21号)和《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平发[2017]3号)文件要求,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推进人民防空“放、管、服”改革,有效遏制人防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坚决做到应建必建、应收尽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依法疏导、加快解决工程项目人防违法问题,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效率,将违法项目引入正常运作轨道,重点解决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建人防工程又不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问题项目,建立高效审批、公正监管的行政服务体系和规范运作、诚实守信的行业信用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保障合法利益。认真梳理社情民意,从反映最集

中最迫切的问题做起,逐个逐项逐类破解问题,维护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合规操作。分析研判问题症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综合运用各种措施解决存量问题。

(三)落实属地职责。各县(市,含石龙区,高新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违法项目的处理事宜,是辖区内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积极组织推进,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防办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本项工作开展,并将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方法步骤

(一)自纠自查阶段(2017年3月)。成立平顶山市人防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落实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职责。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按照省办规定的检查内容,针对当前我市违法项目成因比较复杂、表现各有差别的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核实手续办理情况,对所有违法项目,特别是“十二五”以来违法未建未交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进行整改,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督促整改阶段。(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各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违法项目在研究处置意见过程中,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同类项目遵循同样的处理标准,保证公平处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对列入台账的项目,各县(市,含石龙区,高新区)人防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各自处置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审议通过后,根据职责权限由市办有关部门会同项目所在地人防办具体落实,推动问题尽快解决。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6月)。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中媒体曝光,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全市人防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共性问题,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对纳入台账的违法项目都要做到“三个一”:制定一个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一名中层干部分包、组成一个小组具体对接落实。

(二)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根据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各县(市、区)重点做好情况摸排、处置意见提交,进度、结果汇报等工作,市办有关部门指导完善处置意见。

(三)实现长效管理。梳理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加强对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开发、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自觉性。

 

附件:1.平顶山市人防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平顶山市人防服务项执法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建民(党组成员、主任)

组 长:李运华(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佩民(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晋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付国防(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荣萍(副调研员)

  员:李   飞(舞钢市人防办主任)

                杨合民(宝丰县人防办主任)

                卢锦辉(郏县人防办主任)

               杜秋冬(鲁山县人防办主任)

               王爱华(叶县人防办主任)

               崔卫民(新华区人防办主任)

                 飞(卫东区人防办主任)

                 涛(湛河区人防办主任)

              王文书(石龙区人防办主任)

                浩(高新区住建环保局局长)

             李晗铭(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局副局长)

             常向东(执法队负责人)

    王   睿(工程科科长)

            关银灿(审批科科长)

    程金淼(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队政策法规室),付国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常向东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2157023。    

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