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1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7年2月17日

 

 

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人防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平发[2017]3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人防,把人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我市加快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人防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人防领域基本形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人防,全市各人防主管部门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推进落实,把人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法治建设,善于通过法治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全面提升我市人防领域法治建设水平。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对保留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全面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责任科室:审批科)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市人防系统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责任科室:工程科、审批科、指通科、执法队)

3.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进一步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的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互联网+生活”、“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应用,提升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网办事项的全流程在线办理,减少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的次数。(责任科室:审批科、工程科、指通科、执法队)

4.优化组织结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优化科室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科室职责关系,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充实一线执法人员,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市办和市辖区人防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严格队伍管理,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创新治理方式(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各业务科室)

5.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清理和废除人防建设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实行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按照“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简化前置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综合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能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加强市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建筑、房地产等企业和人员的监管,依法查处和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秘书科、工程科、指通科、审批科、执法队)

6.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按照放管结合、统筹协调原则,转变政府管理工程建设标准方式,构建层级清晰、简明适用、配套衔接的新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稳步提升标准制定水平,完善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标准全面有效实施。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发挥强制性标准的技术法规约束作用。(责任科室:秘书科、审批科、工程科、指通科、执法队)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建立完善科学立法机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确保立法反映改革发展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探索开展立法前评估,健全立法项目征集、论证制度。健全立法草案起草、论证、协调机制。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完善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探索委托第三方研究起草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规章草案。定期开展立法后评估,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意见。配合立法机关加强新法规规章宣贯、解释工作。(责任科室:秘书科、各业务科室)

8.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主体责任,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本级政府规定载体上统一公布,未经统一公布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推行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责任科室:秘书科、执法队)

9.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年底前,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完成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责任科室:秘书科、各业务科室)

1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阳光政务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点,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落实、立规范、优服务、强效能。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强化政务信息网上主动公开,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责任科室:秘书科、各业务科室)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和一般决策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严格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强化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12.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切实转变执法理念,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深入落实上级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服务型执法管理体制。(责任科室:各有关业务科室)

13.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以严格规范执法为基础,推进服务型执法,着力解决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得作出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和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切实解决职权滥用、乱作为问题,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责任科室:审批科、工程科、指通科、执法队)

坚持文明执法。以文明执法为重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现代文明执法要求,公正文明履行执法职责,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防止粗暴执法,促进执法和谐。(责任科室:审批科、工程科、执法队)

14.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人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表明身份、调查取证、告知、听取申辩、审查决定、送达等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责任科室:审批科、工程科、执法队)

15.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强化科技、装备在执法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加强执法音频、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时配置和更新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和管理全过程推广运用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守法、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责任科室:审批科、工程科、执法队)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各级人防部门不同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执法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责任科室:审批科、工程科、执法队、监察室)

加强执法权力内部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现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公开,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执法、不当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管理办法》,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豫政[2007]1号)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责任科室: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17.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对全市人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责任科室:秘书科、监察室、执法队、各业务科室)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8.健全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19.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要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部门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20.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2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腐败案件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2.健全预防和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要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2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等程序,加强审理过程规范化、法律文书格式化管理。完善对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体审议机制,逐步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案场所和装备保障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责任科室:秘书科、监察室、执法队、各业务科室)

24.提高行政应诉水平。落实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各级人防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得仅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行政应诉水平。(责任科室:秘书科、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25.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合法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请求,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26.推进调解和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结合人防领域矛盾纠纷情况和特点,配合推动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告知引导制度,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移交委托等制度,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对符合有关情形的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支持复议双方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自愿达成和解。(责任科室:秘书科、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各级人防部门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28.完善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各级人防部门要按照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评价,将有关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人防主管部门及所属机构、单位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29.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安排2次法治专题讲座,领导班子会议每年集中学习4次。推进学法形式创新,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技术的积极作用,推动经常性学法。(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

30.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学习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防法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深入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责任科室:秘书科、党总支、监察室、执法队、各业务科室)

三.工作步骤安排

贯彻落实《方案》工作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19年年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7年上半年。全市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部署以及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人防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全市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每年要制定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按照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一级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市办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适时组织各地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

2019年下半年。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自查总结。市办将在各地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市人防系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防部门党组对本部门全面推进人防法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贯彻落实《方案》和推进人防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人防法治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每年按照要求向上级人防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工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市人防办成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民

副 组 长:李运华 李佩民 李晋予 付国防 李荣萍

成    员:常向东 贺  森 王 睿  关银灿 吴劲光  胡淑贞  程金淼 宋春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队政策法规室),付国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机关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法治机关建设任务与人防改革发展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市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均应成立加强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担负起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检查考核等职责。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机关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及要求,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加大法治机关建设考核力度

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推动法治机关建设的倒逼与强化机制,科学设定依法行政的考核体系和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切实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法治机关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机关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

(四)加强法制机构力量建设

加强人防法制机构和法制力量建设,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保障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等作用。

(五)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全市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应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重要职责,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机关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