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
为配合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圆满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赋予的任务,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平创文办〔2017〕1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5月—2017年10月底,每周五下午。
二、分包路段
沿开源路一线,南环路—新南环路路段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及主要测评内容;
(二)宣传文明交通,规范人车通行秩序,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翻越围栏、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
(三)教育引导市民“遵守道德规范,争当文明市民”。制止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随地便溺、乱抛杂物、随地吐痰、践踏绿地、损坏公物等各种不文明行为;
(四)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一包”卫生: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灯饰、橱窗等保持美观,无破损、无乱贴乱画乱涂现象。“二包绿化”:做到门前树木无乱挂、乱扯、乱钉现象,门前行道树、花草绿地无折损、缺株和踩踏现象。“三包”秩序:做到门前自行车、电动车摆放有序,门前无乱堆乱放物品、乱摆摊设点等情况;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乱搭乱建等现象。
四、具体要求
(一)机关和维管处人员进行编组,成立5个志愿者服务队,每组不少于10人,轮流负责每星期五下午的创建工作落实(分组情况及督导时间详见附表)。各组设组长1名,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按要求开展工作,重点放在打扫卫生、督导秩序,并悬挂市人防志愿者服务队横幅。
(二)在机关办公区设立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栏(秘书科负责);
(三)志愿者服务队工作人员统一队帽和袖标(秘书科统一制作,每人一套)。
(四)每星期一上午,负责创建工作的组长,将上周五督导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书面送秘书科,每月20日前,秘书科负责将情况汇总上报市创建指挥部。
(五)此项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挂钩,请全体同志务必引起重视,扎实开展好工作。
附件:1.志愿者服务队分组表
2.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
2017年5月18日
志愿者服务队分组表
分组 | 人 员 | 组长 | 督导时间 |
第一组 | 维管处不少于10人 | 蒋新霞 | 5月12日 6月16日 7月21日8月25日 9月29日 |
第二组 | 贺 森 方大非 王 民 张俊伟 吴劲光 李宗平 余伟刚 张志恒 刘建华 李建党 张继勇 胡华强 | 贺 森 | 5月19日 6月23日 7月28日 9月1日 10月6日 |
第三组 | 维管处不少于10人 | 王国辉 | 5月26日 6月30日 8月4日 9月8日 10月13日 |
第四组 | 姬东涛 杨净刚 王 睿 庞宏伟 曹志刚 袁旭滨 李 罡 胡淑贞 李丽芝 常向东 程山洲 程金淼 | 胡淑贞 | 6月2日 7月7日 8月11日 9月15日 10月20日 |
第五组 | 维管处不少于10人 | 孟凡莲 | 6月9日 7月14日 8月18日 9月22日 10月27日 |
备 注 | 1、每星期五下午在责任路段进行督导。 2、分包路段:沿开源路一线,南环路—新南环路路段。 3、督导人员带志愿者红帽子、红袖标。 |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
督导时间 | 2017年 月 日下午 | |
督导小组 | 第 组 | |
督 导 情 况 | 工作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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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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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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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时间: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