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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量:

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

为配合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圆满完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赋予的任务,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平创文办〔2017〕1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5月2017年10月底,每周五下午。

二、分包路段

沿开源路一线,南环路新南环路路段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及主要测评内容;

(二)宣传文明交通,规范人车通行秩序,纠正车辆乱停乱放、翻越围栏、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

(三)教育引导市民“遵守道德规范,争当文明市民”。制止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随地便溺、乱抛杂物、随地吐痰、践踏绿地、损坏公物等各种不文明行为;

(四)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一包”卫生: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灯饰、橱窗等保持美观,无破损、无乱贴乱画乱涂现象。“二包绿化”:做到门前树木无乱挂、乱扯、乱钉现象,门前行道树、花草绿地无折损、缺株和踩踏现象。“三包”秩序:做到门前自行车、电动车摆放有序,门前无乱堆乱放物品、乱摆摊设点等情况;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乱搭乱建等现象。

四、具体要求

(一)机关和维管处人员进行编组,成立5个志愿者服务队,每组不少于10人,轮流负责每星期五下午的创建工作落实(分组情况及督导时间详见附表)。各组设组长1名,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按要求开展工作,重点放在打扫卫生、督导秩序,并悬挂市人防志愿者服务队横幅。

(二)在机关办公区设立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栏(秘书科负责);

(三)志愿者服务队工作人员统一队帽和袖标(秘书科统一制作,每人一套)。

(四)每星期一上午,负责创建工作的组长,将上周五督导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书面送秘书科,每月20日前,秘书科负责将情况汇总上报市创建指挥部。

(五)此项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挂钩,请全体同志务必引起重视,扎实开展好工作。

附件:1.志愿者服务队分组表

2.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

                                                        2017年5月18日

 

志愿者服务队分组表

 

分组

人  员

组长

督导时间

第一组

维管处不少于10人

蒋新霞

5月12日 6月16日

7月21日8月25日

9月29日

第二组

贺  森 方大非 王  民

张俊伟 吴劲光 李宗平

余伟刚 张志恒 刘建华

李建党 张继勇 胡华强

贺  森

5月19日 6月23日

7月28日 9月1日

10月6日

第三组

维管处不少于10人

王国辉

5月26日 6月30日

8月4日 9月8日

10月13日

第四组

姬东涛 杨净刚 王  睿

庞宏伟 曹志刚 袁旭滨

李  罡 胡淑贞 李丽芝

常向东 程山洲 程金淼

胡淑贞

6月2日 7月7日

8月11日 9月15日

10月20日

第五组

维管处不少于10人

孟凡莲

6月9日 7月14日

8月18日 9月22日

10月27日

备 注

1、每星期五下午在责任路段进行督导。

2、分包路段:沿开源路一线,南环路新南环路路段。

3、督导人员带志愿者红帽子、红袖标。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情况登记表

 

督导时间

2017年   月   日下午

督导小组

第   组

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问题

 

 

 

 

 

 

意见建议

 

 

 

 

 

填表人:                     填表时间: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