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防办:
为认真贯彻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我办关于做好“放管服”工作的要求,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市人防工程审图工作进行如下调整:
一、取消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审查;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终审),由做出人防工程建设行政许可的单位实施。
本通知自2017年6月29日起实施。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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