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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量:

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要求,抓好落实。 

                                 2017年7月6日

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平顶山市预防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平纪办发〔2017〕12号)和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市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聚焦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工作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二、治理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平顶山市预防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平纪办发〔2017〕12号)和中共平顶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清理排查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市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查找项目审批、工程管理、执法监督、中介代理、质量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民

副组长:李运华  李佩民  李晋予  付国防  李荣萍

成  员:工程科、审批科、执法队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在行政审批服务科设办公室,付国防兼任办公室主任,关银灿、王睿、常向东、程金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开展。

(二)开展自查自纠。相关科(室)及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人员,认真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决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综合协调,相关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推进措施,监察室要全程跟踪工作进展情况,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或落实不到位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主要任务与工作进度

(一)调查摸底(7月17日前):各科(室)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十八大以来的所有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摸底,一次性查清项目审批、工程管理、执法监督等情况、底数、数字。(责任科室:审批科、工程科、执法队)         

(二)编制表格(7月25日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年度编制十八大以来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明细表,表格内容应涵盖项目审批情况、工程管理情况与执法情况的各个方面,内容详实准确,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责任科室:审批科、工程科、执法队)

(三)问题整改(9月30日前):依据项目表格,逐项目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项目、逐问题拟定出整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拿出措施,限期进行整改。重大问题,报党组会议研究。(责任科室:审批科、工程科、执法队)

(四)总结(10月15日前)。全面总结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撰写出工作汇报,全面、客观反映当前人防建设项目立项、工程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各项情况。(责任科室:审批科、工程科、执法队)

五、工作要求

(一)要以问题为导向。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发现在人防审批、建设管理、执法监督、中介代理、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立行立改。

(二)要建立健全机制。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等方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防控措施。

(三)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涉及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