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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问题楼盘人防协调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3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防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防办,高新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室及二级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问题楼盘人防协调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2016年12月23日

全市问题楼盘人防协调服务工作方案

为加快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使用过程中遇到的人防问题,维护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化解纠纷矛盾,避免风险累积,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问题楼盘协调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办[2016]45号)文件要求,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问题楼盘人防协调服务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化解问题楼盘人防相关风险和纠纷为出发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依法疏导、加快解决,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创新服务理念,提高审批效率,将停滞楼盘引入正常运

作轨道,重点解决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建人防工程又不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问题,建立高效审批、公正监管的行政服务体系和规范运作、诚实守信的行业信用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保障合法利益。认真梳理社情民意,从反映最集中最迫切的问题做起,逐个逐项逐类破解问题楼盘,维护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合规操作。分析研判问题症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综合运用各种措施解决存量问题。

(三)落实属地职责。各县(市、区)人防办是辖区内协调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积极组织推进,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四、活动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6日)。成立平顶山市人防系统问题楼盘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召开全市问题楼盘协调服务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协调服务内容及要求,落实县(市、区)人防办,有关科室职责;各县(市、区)人防办,有关科室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二)排查建档阶段。(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13日)。各县(市、区)人防办,对辖区内楼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存在长期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建人防工程又不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问题楼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落实推动阶段(2017年1月14日至2017年6月30日)。对列入台账的项目,各县(市,含石龙区,高新区)人防办研究制定各自处置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提出处置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审议通过后,根据职责权限由市办有关部门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具体落实,推动问题尽快解决。

(四)巩固完善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领导小组统一研究解决个别遗留问题,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协调服务成果。

五、方法措施

(一)摸清底子,梳理类别

各县(市、区)人防办和市办有关科室针对当前我市问题楼盘成因比较复杂、表现各有差别的实际情况,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核实手续办理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研究,分类施策

各县(市、区)人防办在研究处置意见过程中,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于同类项目遵循同样的处理标准,保证公平处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防办研究确定本地问题楼盘处置相关事宜,处置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

问题楼盘协调服务工作要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既要通

过协调服务解决问题,又要找出问题易发多发的根源,制定

规范建设市场各方行为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分工明确、

配合到位、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

六、职责分工

各县(市,含石龙区,高新区)人防办负责本辖区内问题楼盘问题的处理事宜,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防办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本项工作开展,并将名单报送领导小组。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问题楼盘协调服务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市办领导干部指导所联系的县(市、区)开展协调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对纳入台账的问题楼盘都要做到“三个一”:制定一个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一名中层干部分包、组成一个小组具体对接落实。

(二)落实责任分工。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根据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各县(市、区)重点做好情况摸排、意见提交、矛盾化解等工作,市办有关部门指导完善处置意见。

(三)实现长效管理。梳理总结协调服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加强对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开发、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自觉性。

附件:平顶山市人防系统问题楼盘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件:

平顶山市人防系统问题楼盘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建民(党组成员、主任)

副组长:李运华(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佩民(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晋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付国防(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荣萍(副调研员)

 员:李  飞(舞钢市人防办主任)

 杨合民(宝丰县人防办主任)

 吕海礁(郏县人防办主任)

 杜秋冬(鲁山县人防办主任)

 王爱华(叶县人防办主任)

 崔卫民(新华区人防办主任)

 高  飞(卫东区人防办主任)

 肖保恒(湛河区人防办主任)

 朱福利(石龙区人防办主任)

 吴  浩(高新区住建环保局局长)

 李晗铭(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局副局长)

 常向东(执法队负责人)

 关银灿(审批科科长)

 王 睿(工程科科长)

 程金淼(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队政策法规室),付国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常向东负责日常工作,办公电话2157023。

问题楼盘协调服务工作结束后,市问题楼盘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